
一起历时三年的名誉权纠纷案近日尘埃落定。2026年7月29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全国最大股票配资杠杆,认定胡大一等人构成名誉侵权,判令相关主体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5万元。
此案源于2021年及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期间的两份举报。举报人胡大一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退休医师,曾任该院心血管疾病研究所所长。他先后于2021年8月22日、2023年9月10日发出署名举报材料,矛头直指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教授、主任医师霍勇。霍勇为第十二届至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,2023年系中科院院士有效候选人。举报材料中包含了多处带有强烈人格贬损、侮辱性质的表述。针对举报内容,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委员会于2021年10月出具调查报告,结论为“未发现霍勇存在举报信提到的违规违纪问题”;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于2023年10月再次出具情况报告,结论仍为“未发现霍勇存在来信反映的问题”。二审判决书披露,公安机关询问笔录显示,胡大一曾承认举报内容“不能查实”,并在《亲笔供词》中自述签名举报的核心目的是“阻止他当选院士”,并表示“我知道错了”。
法院查明,2023年9月至10月,在马长生、余刚、余天威的参与下,上述举报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向全国200余人邮寄,收件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及心血管领域专家学者。马长生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心脏内科中心主任,亦为胡大一的学生;余刚是马长生的亲属,余天威系余刚的兄弟。2023年11月14日,王道旭通过其持股100%的管理咨询公司认证的微信公众号“心医集团”,发布题为《胡大一实名举报“准院士”引关注》的文章,首次将举报材料公开上网,相关内容随后在微博、抖音等多个平台扩散。王道旭在公安机关询问中称,发布原因系“防止公众号因长时间未使用而被冻结”,该文章点击量6809次,后于同年11月22日删除。
2025年12月,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定:胡大一签署举报材料,是侵权行为的主导者;马长生按胡大一授意负责邮寄;余刚收集整理收件人信息;余天威辅助完成邮寄,四人构成共同侵权,承担连带责任。王道旭及管理咨询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案涉内容,亦构成共同侵权,需单独承担对应连带责任。一审法院判令胡大一、马长生、余刚、余天威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(含全国性网站)上赔礼道歉,并连带赔偿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96000元及维权成本24000元,合计12万元;判令王道旭及管理咨询公司在“心医集团”微信公众号赔礼道歉,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4000元及维权成本6000元,合计3万元。以上赔偿总额为15万元,同时驳回霍勇其他诉讼请求。
六名被告不服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全国最大股票配资杠杆,案涉举报材料中存在大量侮辱、贬损他人人格的言辞,已超出正常言论监督边界;将举报材料大范围邮寄至院士及专家群体的行为,也明显超出了公民合法行使监督、检举权利的范畴。胡大一所持“合法举报应免责”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。2026年7月29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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